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余道龙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新会碧桂园丽景清泉一街11座908 的 新国用(2012)第01519号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道龙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