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桥南新村10号301室的粤房地证字第0190255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兆平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