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群福路7号骏景湾文悦府1栋1001室的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27910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胡柏湛代)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