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函〔2026〕11号
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13149676520):
经查,你单位负责建设的国道G240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弃”违法行为。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51吃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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