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江门110千伏双龙站#1、#2主变更换(增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江门110千伏双龙站#1、#2主变更换(增容)改造工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①变电工程:110千伏双龙站#1、#2主变更换,预留远期#3主变位置。②线路工程:新建电缆双回路终端杆2基,新建电缆线路0.71公里;更换110千伏北双线、北湖线#9-A0架空导线段长约0.41公里,地线利旧;更换110千伏北湖线B4-#16架空段长约2×0.11公里;新建电缆终端杆1基,新建110千伏群双线单回电缆线路0.28公里;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设备、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10公顷(10977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0.65公顷(6509平方米),临时占地0.45公顷(4468平方米)。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5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0.90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31万立方米,无余方。项目总投资9902.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4.0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7月开工,2027年6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586.2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该项目免征省级及市县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5927.58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658.62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江门110千伏双龙站#1、#2主变更换(增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6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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