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6〕2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组织办理江海区江南街道滘北观音坑地段申报使用林地工作的请示》(江土储字〔202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作为主体组织办理江海区江南街道滘北观音坑地段的申报使用林地工作,请你中心按照申报林地使用相关程序实施。
51吃瓜
2026年1月12日